各参训单位:
为了加强对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工作的管理,全面评估培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激励先进,推动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决定集中开展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及名额
1.本次评优对象为参加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的合作单位、工作者及学员;
2.本次评优共设“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学员”三个奖项。每个参训单位限报1名优秀管理者和1名优秀学员。
二、评优标准及流程
本次评优工作以自愿为原则,采取参训单位自评申报、行政学院评选表彰的方式集中开展。请申报单位参照《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培训评优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二、三部分(详见附件),认真自评和填写各项参评材料。
三、评优结果及表彰
我院将在“第三期高校学生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公布评优结果,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并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首页(www.ausc.edu.cn)进行宣传报道。
四、其它相关事项
1.请各参训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我院邮箱F2008@vip.163.com。
2.评优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扬、王倩
电话:010-69263814、69248888转3614
传真:010-69249580
附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培训评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培训评优管理办法
(试行)
为规范管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简称“学院”)网络培训各项评优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优目的
通过树立榜样,强化学员学习动力,激励培训组织单位及其培训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各单位的培训管理水平与培训质量,使学院与各单位形成良性互动和长久合作,共同促进网络培训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优项目及标准
1.优秀组织单位
评选范围: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合作开展网络培训的各组织单位。
评选标准:
(1)积极组织,紧密联系,认真配合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2)各单位培训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完整,培训管理制度健全;
(3)积极参与培训调研,培训需求和方案意见科学合理;
(4)充分履行培训管理职能,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培训保障良好;
(5)培训项目学员注册率95%以上、结业(合格)率95%以上。
2.优秀管理者
评选范围:各组织单位的管理人员、辅导教师和专家,包括培训负责人、班级管理员、评阅辅导教师、技术管理员、指导专家等各类工作人员。
评选标准:
(1)全程参与培训项目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2)充分履行本岗位职责,积极落实各项培训管理与教学服务工作;
(3)与本单位或学院管理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并协调解决各类培训问题;
(4)积极组织本单位学员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5)所管理培训项目学员注册率90%以上、结业(合格)率90%以上。
3.优秀学员
评选范围:各组织单位的全体参训学员。
评选标准:
(1)学习态度端正,独立自主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2)完成全部考核要求,积极参与培训中各项教学互动活动;
(3)学习成绩优异,或所参加培训项目最终成绩90分及以上;
(4)线下日常实践工作中综合表现突出。
三、评优程序及要求
本着“自愿参评,自主评选”的原则,各单位可在培训结束后的30天内,按照“单位自评→材料申报→学院复核→表彰发证”的流程,自主选择评优项目,完成有关自评及申报工作。具体方式和流程如下:
1.各单位在每个培训项目结束后,依据评优标准,自主确定参评项目并开展自评;同一个培训项目若有多期培训,以培训成绩最好的一期为准进行自评。
2.自评符合标准,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提交优秀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2、3、4),其中优秀学员评选申报原则上不超过学员总数5%。
3.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审核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资格和参评材料,并反馈审核结果;各项评优所需的申报参评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提交不完整或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评优。
4.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定期在有关培训网站公布评优结果,对获评优秀的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发放相关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四、评优成果应用
1.各单位的评优材料经编辑整理后,将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有关培训网站进行展示宣传,供其它单位交流学习。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根据自身发展以及各单位实际需要,酌情精选、精编有关成果,并以学习专题、成果集锦等形式汇编发布或发表。
3.获评优秀的组织单位及个人,有机会优先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的集中培训或会议。
4.根据未来发展需要,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将优先选择优秀单位合作建设培训基地,选聘培训专家和辅导教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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